责任编辑:卢e昱君
新创建集团(00659)公布,于2024年10月14日,Hyva I B.V.及其一间附属公司(统称“Hyva 卖方”)与Jost-Werke International Beteiligungsverwaltung GmbH(“JOST”)订立协议,内容有关Hyva 卖方出售其于Hyva III B.V.及其附属公司(统称“Hyvaa集团”)的全部权益予JOST,以及促使Hyva I B.V.股东转让Hyva集团欠付其所有债务予JOST。Hyva I B.V.是该公司的一家附属公司与其他投资者之间的一间合营企业,并由该公司间接持有50%。Hyva集团于建议出售事项项下的企业价值为4.25亿美元。
董事会认为,建议出售事项符合公司优化其业务组合及为其股东创造f价值的策略。经计及预期 Hyva I B.V.于完成建议股权转让后根据合营企业之条款分派的金额,集团估计其应佔建议出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约为1.56亿美元(约等于12.2亿港元)。
据悉,集团连同Unitas Capital Pte Ltd于2011年投资Hyva集团。Hyva集团主要从事液压装卸系统部件的生产及供应。JOST是JOST Werke SE(一间在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f司,主要从事商用车辆“安全关键系统”的生产及供应)的附属公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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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成建议出售事项(预期于2025年初发生)后,该集团将不再持有Hyva集团任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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